清酒半壶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顶点小说网www.blues78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你这话说给潇潇听,潇潇都不会信。”

对于江司明自诩‘正人君子’的称呼,显然潇霓裳半个标点符号都不会信的。

“怎么能不信呢,我这几个月你就说说,我有再找新欢嘛?家里半个人丁都没填好吧。”

江司明叫冤道,为自己申辩。

他都三个多月没泡妞了,付出这么大,要是还没人相信他的高尚品德就有点过分了嗷!

潇霓裳好看的眸子白了他一眼,勉强道:“这段时间还算表现得不错。”

江司明表情瞬间眉飞色舞起来。

“这个春节人都齐了,就差你了,走吧走吧。”江司明说着就要带潇霓裳过去。

潇霓裳却道:“我去了,潇潇怎么办?等于她还是没在。”

江司明一想也是,这个就有点麻烦。

潇潇和潇霓裳公用一个身体,等于潇潇的身体里装着两具灵魂。

“你有没有什么办法从潇潇体内出来?”江司明问道。

潇霓裳无语道:“如果有我早就出来了,再说你实力现在可比我强多了,你都没办法,我又能如何?”

江司明挠了挠头,也是。

这下江司明陷入了纠结。

潇霓裳出来,潇潇就得被关禁闭,潇潇出来,潇霓裳同样如此。

江司明思考了一下,突然眼睛一亮。

“有了!移魂大法!”

这招还是江司明在这三个月比赛里捡到的碎片,来自星爷电影里牛魔王妹妹的技能。

可以进行灵魂调换,但是时间只有七天。

这还是江司明最后一局决赛的时候捡到的,本以为没什么机会使用,现在想来正好用来让潇霓裳出现。

“你准备将我跟谁调换?”潇霓裳也有些期待,如果能分离出潇潇的身体那再好不过了。

她一直跟潇潇共享一个身体,她为了不影响潇潇的正常生活和灵魂,所以除非江司明偷腥被她发现,否则她不会出来。

这三个月,江司明没泡妞,她就一直没出来,就是怕经常出现让潇潇灵魂陷入沉睡,从而对她不利。

江司明想了想,道:“最好是将你的灵魂暂时寄托在动物身上,你觉得香香咋样?”

谁知道潇霓裳一听当即反对:“我不要!才不要成为那头猪,又不能说话吃的还多,我宁愿不出来。”

江司明干咳两声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高辣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无人区玫瑰

无人区玫瑰

房石阳明
? ? 林末猜到大明星林玫活的一定很幸福,拥有钱和粉丝有无数爱她在乎她的粉丝,但没想到林玫清纯可爱的外表下却是和自己一样,是贪婪的野兽啊!1np,h,玛丽苏2女主是真的坏人3应该不虐4不收费,这样如果弃坑不会有心里压力哈哈哈哈
高辣 连载 0万字
共此时(高干 | 婚后恋)

共此时(高干 | 婚后恋)

澹台迢迢
又名《核研所爱情故事》文案:战争是这世界上最残酷的事。可如果没有这场最终没有发生的战争,我们不会结婚。海上生明月,天涯共此时。少将之子与政治家后代的南北联姻轶事。他们注定相爱,又注定背叛。一个温柔,一个狡猾,谁也别想跳出谁的陷阱。两代人的荣辱与共,就此谱写。o文,有点背德情节不过分吧!)2前期慢热,改了两次文,现代架空文学,涉及政治背景会有点罗哩叭嗦,介意者慎入。3炖肉要到20章左右,禁欲者开荤后
高辣 连载 10万字
钓鱼执法(1v1h死对头 )

钓鱼执法(1v1h死对头 )

想吃猫的鱼
>
高辣 连载 3万字
屈辱新娘 白妞

屈辱新娘 白妞

不详
白妞,人如其名,皮肤白皙,天生丽质,在驼洼村与众不同 白妞结婚的时候并不快乐,她喜欢的是青梅竹马的水生,却因为水生家穷而被父母逼着嫁给富户李金虎。白妞感到对不起水生,就把自己的「第一次」偷偷给了水生。 李家是全村第一大富户,李老忠有两个儿子——金虎和银虎。金虎自幼体弱多病,银虎天生虎背熊腰。李老忠心疼大儿子,就把如花似玉的白妞许配给了他。银虎对此一直愤愤不平。
高辣 连载 1万字
爱上师娘的床(全本)

爱上师娘的床(全本)

正宗大悟山人
本书是一部震撼社会的现实主义作品,是一部深刻揭示教育腐败与堕落现象的新《儒林外史》,它虽反应的是教育领域的局部现象,但却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教育堕落给社会和人民的毒害,道出了中华民族前途令人堪忧的关键点所在。 本书自连载以来,一直备受争议,辱骂作者的,称赞作者的,皆数不胜数。万事皆有缘由,亲爱的读者,您是骂是赞,请精心读完此书,经过思考后再做评论吧! 满纸荒唐言,一把辛酸泪;或许作者痴,细品有真味!本
高辣 完结 103万字
珍珑

珍珑

戏言分子
【催眠】我的名字叫月靳,是一个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硬是要当死宅的一个人,其实 仔细说起来也只是因为自己的性格差劲而已,若是在长得不错但是性格闷骚而又 是个穷逼和长得一般不过风趣幽默又稍微有点钱的人之间选的话,我想一般人都 会选择后者吧? 而且我还有一个不太好的癖好,那就是催眠。
高辣 连载 1万字